摘要:生活事务成为乡村振兴阶段的治理内容,既源于村庄从生产本位转向生活本位,又源于国家试图将生活事务纳入治理议程。生活治理需立足生活事务属性,推动政社治理机制的适应性调整和协同。当前生活治理的问题是,通过固定程式治理村庄生活,将人心治理转换为单向的服务满意,不仅带来识别失真和治理失准,而且带来村民价值认知反噬。生活治理的关键是,尊重生活事务的整体性,立足生活事务的复杂性,创新治理机制,实现“行政的归行政、自治的归自治”,协调制度嵌入、自治主体与村民参与关系。当农村构建起主辅协同的平衡型治理机制,就能重建乡村生活秩序,实现群众的美好生活。
关键词:乡村振兴;村庄生活;事务属性;协同治理;有机秩序;
【本文作者为8040威尼斯副教授,硕士生导师。本文系成都市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“‘治理+发展’实现‘美好生活’的成都经验”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“社会发展与社会风险控制研究中心”项目“农村风险防范与技术治理研究”的阶段性成果。】